歷史沿革 古往今來 周氏蝦捲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修訂本的解釋,辦桌一詞為閩南語方言,意指:「外燴者到家裡掌廚,準備酒菜宴客。」早期台灣農業社會,人民普遍不富裕,凡是遇到需要宴客的場合時,無法如富貴人家一般上餐廳請客,於是就自己煮一桌澎湃的菜餚,邀請客人到家裡吃飯,以展現主人家的誠意。 華人社會向來喜好藉由「飲食」來處理人際關係,許多大小事也都習慣伴隨著飲食來進行。 外燴公司提供美味餐點只是最基礎的一環,並無法在市場上做出最大差異化,我們追求的是每一次從開頭到結尾的互動中所帶給客戶的超乎預期與感動體驗。 近年來我們更延攬五星主廚擔任品牌開發顧問,將品牌品質提升為飯店等級,並提供最透明的服務流程、產品價格、履歷及專人專車的外送服務,未來也將開發更多季節性商品禮盒,提供消費者最多元化的選擇。 外燴 飛士蘭透過國家級食品安全管理認證,努力讓我們的食品安全走向最大值,用心於品質把關,並朝著企業永續經營的願景前進,期待讓台灣這塊土地上更多對於精緻外燴美食有憧憬與要求的消費者,能認識飛士蘭,看到飛士蘭,也喜愛飛士蘭。 這三十年來,每一位客戶,都是因為信任飛士蘭,才將生活中重要的里程活動與慶祝聚會交付給我們。 不管是浪漫滿點的婚禮宴會,正式隆重的開幕儀式,專業會議現場,溫馨的寶貝週歲派對,獨一無二的生日慶生,又或是生活中大大小小的聚會聚餐等等,皆是在每一次與客人的接觸與互動中,策劃我們所能帶給消費者最貼心驚喜及快樂的服務體驗。 臺灣辦桌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7世紀,即明鄭、清朝時期,自閩南地區、廣東等地的漢人渡海來台所帶來的特有宴席文化。 由於移民拓墾需要大量勞力,加上臺灣當時的瘴癘環境十分險峻,因此每到傳統節日,這些移民便以牲禮、庶饈祭拜神鬼,透過祭祀活動獲得身體的保護或財富的酬償,這些祭祀活動所準備的豐盛食物多以”辦桌”的方式進行。 1720年出版的《臺灣縣志》〈雜俗〉中曾提到辦桌豐富的菜餚與所費不貲的情形:「家有喜事及歲時月節‚宴客必豐,山珍海錯,價倍內郡,置一席之酒,費數千之錢…」。 這個”俗”又有力的臺灣特有宴席文化—辦桌,在臺灣飲食歷史的發展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並在現代臺灣,逐漸成為臺灣飲食文化的代言人。 2001年起,交通部觀光局更將內門的辦桌列為「臺灣地區十二項大型地方節慶活動」之一,顯見臺灣的辦桌文化已成為珍貴的民俗文化資產,值得推廣、重視。 2009年臺北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的閉幕典禮時,臺北市政府在運動場中,即委請開平餐飲學校主廚,以臺灣傳統的辦桌方式宴請81國的選手,在國際媒體的傳播之下,席開300桌的文化創意,驚豔全世界。 全盛時期,內門約有150位總舖師,幾乎每5戶就有一戶以辦桌維生,成為全台總舖師最密集的鄉鎮。 台南安南土城有3年一科的刈香傳統,「加丁師辦桌宴席」主廚蔡裕峰出生當地辦桌世家,在SARS前能接到1,000桌平安宴,SARS後縮水為600桌。 在食品工業中,因為外燴的物料成本輕,利潤不薄,所以是大小餐飲業者看重的利潤源。 )是設宴款客的一種做菜安排,家中請客,又用外間的專人到自家中來做菜,食物材料由外燴服務供應者包辦,配料、味料、燉品、上湯等也如是,由外燴者在店方預備,到宴會場地架鍋,後期製作便可上桌。 老一輩的人都說「十日前,八日後」,指的就是辦桌事前的準備功夫及事後的收拾工作。 早期負責辦桌的「總鋪師」只負責開菜單及處理烹調相關事宜,其他筵席所需的物品,例如食材、棚子、桌椅、碗筷都要主人家自己準備,礙於當時社會並沒有鷹架,要想遮陽,還得在各家橫樑間牽繩子、舖布,而搭棚用的竹子、木材也必須事先砍好以備用。 日治時期,則開始出現由餐廳酒樓業者,承包到府辦理宴席的業務,此時期的菜色受日本殖民影響,加入日式生魚片。 隨後,隨著國民政府來台,外省菜系也加入了辦桌菜色的行列,使得台灣傳統辦桌的菜色越顯豐富。 台灣的辦桌起源,則可以追溯至清朝時期,隨著福建、廣州一代的先民一起移入台灣。 早期只有富裕人家,才辦得起宴席宴請客人,而宴請客人的原因往往展現於餐宴或祭祀,而此時期的菜色多以福建菜系為主,如:佛跳牆。 清朝中葉以後,士紳興起,常建造規模宏大的園林,並聘請專業廚師烹煮佳餚,在此宴請客人,也宣告著台灣辦桌文化進入另一種新的型態。